校内各单位:
根据《肉视频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4〕138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及岗位
1.2026年9月30日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符合学校高一级职务聘任相关规定的,可申报2026年度相应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根据《肉视频
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312号)及2021年第二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有关决议精神,学校聘用的附属医院在职且已聘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可申报医疗为主副教授职务,聘任后按医疗为主教师岗位进行管理。
3.各类各级岗位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执行,不受理越级申报。
二、聘任日期
聘任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三、聘任条件
(一)高校教师系列
本年度高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原则上执行《关于印发<肉视频
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和<肉视频
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的通知》(校发〔2021〕441号)文件要求;达到各单位现行业绩细则标准的,亦可申报。教学、科研成果的界定和认定标准,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执行。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
1.辅导员系列按《辅导员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2021)》执行。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按《关于印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校发〔2020〕372号)执行。
3.卫生技术系列、图书资料档案系列、编辑系列按《关于印发卫生技术等8个系列各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通知》(校发〔2018〕59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实验(工程)技术系列、产业工程系列、基建工程系列、高教管理研究系列按《关于印发实验(工程)技术等4个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通知》(校发〔2021〕44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审计系列按《会计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2021)》(校发〔2021〕443号)执行。
6.书评类、会议综述类成果参照《肉视频
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类成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校社科字〔2021〕64号)执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参照《肉视频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综合评价办法》(校发〔2024〕213号)执行。
四、相关说明
(一)工作要求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评聘组织、申报方式、申报基本要求、聘任程序、争议处理等工作,按照《肉视频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4〕138号)执行。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按《肉视频
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章程》(校发〔2024〕139号)执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各中层单位成立评职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中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5-11人(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由中层单位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经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备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审核及本单位评审组织工作。
各中层单位须按照聘任工作日程安排,按时报送评职工作小组名单(附件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组名单(附件3)、中层单位申报系统管理员和争议联系人名单(附件4)。
(二)高校教师同行专家评议
学校统一组织校本部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人员范围:
1.以常规渠道申报教授职务人员;
2.以破格方式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
3.以定点帮扶渠道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
2025年同行评议未通过且2024年未参加同行评议的人员,2026年继续申报的,须更新代表性成果。
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同行评议未通过的人员,2026年暂停申报。
(三)成果计算时间
从任现职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2022年度调整成果计算时间起,凡参加相应年度聘任工作并受聘为相应职务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务时,其成果计算时间从现职务聘任年度1月1日起算)。
(四)代表性成果要求
代表性成果可选择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专利、获奖、社会服务成果等类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研项目的产出成果可作为代表性成果,项目本身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使用。
(五)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
关于高校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要求,原则上按照《肉视频
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3〕338号)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指导经历要求
申报教授职务但尚未完成“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一届及以上”经历的教师,可先行申报,待评审程序完成后,根据申报人在2026年9月30日前是否满足“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一届及以上”的情况,确定其申报资格及聘任结果。若满足要求,按照2026年9月30日聘任;若未满足,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七)高校教师申报渠道(常规渠道以外)
1.本科教学渠道
为进一步强化“以本为本”,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对在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教师,可由本科教学渠道申报教师高级职务,具体聘任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2.破格渠道
(1)任职年限破格
以任职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务的高校教师,其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应相当于“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中英才教授科研业绩成果的质量。申报资格须由所在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评议确定,并出具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推荐报告(明确推荐理由)。教学工作量需达到相应职务聘任条件标准(任职年限破格申报教授职务人员,“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1届及以上”不作为必要条件)。其中,申报教授职务的,不占用中层单位评审推荐限额;申报副教授职务的,占用中层单位评审推荐限额。
(2)学术业绩条件破格
以学术业绩条件破格申报高级职务的高校教师,其突出业绩成果应相当于“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中英才教授科研业绩成果的质量。申报资格须由所在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评议确定,并出具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推荐报告(明确申报人员取得重要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要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成果及推荐理由),该类申报占用中层单位评审推荐限额。
3.“定点帮扶”渠道
以“定点帮扶”突出业绩申报高级职务的高校教师,由学校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核定其“定点帮扶”资格后,按程序向所在中层单位申报,该类申报占用中层单位评审推荐限额。
4.先进技术渠道
以先进技术科研突出业绩申报高级职务的高校教师,由所在中层单位审核申报资格(可适当放宽论文要求),科研院负责审核先进技术成果。中层单位完成评审推荐后,由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全校该类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
5.成果转化渠道
以成果转化突出业绩申报高级职务的高校教师,由所在中层单位审核申报资格,科研院负责审核成果转化业绩。中层单位完成评审推荐后,由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全校该类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择优向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
(八)卫生技术系列条件调整
1.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卫生技术系列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2018年发布)中的相关业绩条件表述作如下调整:
(1)将学术业绩条件中“SCI检索论文”调整为肉视频
期刊(会议)分类F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2)将学术业绩条件中“B类期刊”“C类期刊”“中华医学系列期刊”调整为肉视频
期刊(会议)分类G类及以上期刊。
2.附属医院药、护、技员级职务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可以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应聘初级职务。
(九)编辑系列职业资格要求
编辑系列人员通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即对应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编审职务的,须已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十)基建工程系列相关调整
基建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职务,申报人员须符合《基建工程系列正高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附件5)。
(十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相关调整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改由学校组织,申报人员须符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附件6)。
(十二)会计审计系列相关调整
会计审计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改由学校组织。评审组织构成和议事规则参照《肉视频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4〕138号)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须取得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并通过吉林省评审取得任职资格;或取得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
(十三)高教管理研究系列相关调整
1.学校对申报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统一组织同行评议,评议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以常规渠道申报高级职务,原则上每个中层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申报研究员职务、1人申报副研究员职务。
3.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以工作实绩为主的高级职务申报渠道,分为标志性工作成果型和特色工作成果型。
(1)标志性工作成果型
符合所申报职务任职年限及学历要求的申报人,若在学科建设与学校治理领域开展高质量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效,可突破常规业绩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标志性工作成果应具备全国领先的研究水平,对教育管理实践产生重大影响,体现范式创新性与改革引领性;标志性成果应形成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实践效能,作为教育管理改革的经典案例进行系统化推广。
本类型每个中层单位最多推荐1人申报高级职务(宁缺毋滥,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研究水平、重要贡献以及标志性工作成果作出客观综合评价。
(2)特色工作成果型
对于学科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作出特色工作的管理人员,满足基本申报资格要求的,经所在中层单位审核,可申报高教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
本类型每个中层单位最多推荐1人申报研究员职务、1人申报副研究员职务(宁缺毋滥,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
特色工作成果型高级职务申报条件如下:
①研究员职务申报条件
A.爱岗敬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B.任副高级职务满15年;或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并任五级职员;或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并任六级职员满8年。
C.任现职以来完成3项以上典型(特色)创新改革或综合类工作实绩。
D.重点考察近五年的工作业绩。
②副研究员职务申报条件
A.爱岗敬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B.任中级职务满15年;或任中级职务满5年并任六级及以上职员。
C.任现职以来完成2项以上典型(特色)创新改革或综合类工作实绩。
D.重点考察近五年的工作业绩。
注:
典型工作案例需改革创新成效显著,体现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发展或管理研究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支撑作用。
所总结的工作经验、做法在全校或业务领域内起到显著示范带动作用。
管理工作显著提升了学校教学科研质量、显著提升了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等。
(3)附属医院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人员以工作实绩渠道申报高级职务的,其同行评议及学校评审程序与校本部人员一致。
(十四)2020年、2021年疫情防控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激励政策
被确定为2020年、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本次聘任工作按照学校原激励政策执行。
(十五)现岗位工作年限及单位、系列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肉视频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4〕138号)精神,除国家要求“以考代评”的系列外,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各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中“在现岗位工作一年”的要求,学校不作硬性规定。因组织任命而发生工作调整,导致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系列发生变化的,按相应系列开展聘任工作时所在处级单位、系列进行申报。
(十六)预投票相关规定
各单位推荐拟聘人选时,可以进行“预投票”,预投次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预投票”的结果不能作为聘任的依据。
五、其他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事关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和队伍建设,事关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聘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坚持从严把关,规范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严把资格关、材料关。学校不再进行统一审查,若出现材料不实、审核不严等问题,由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及申报人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协助、纵容、包庇申报人员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质量导向、提升评价标准
各单位应以学术水平、创新成果、创新能力、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为导向,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以同类高校(学科)为参照,制定教师学术业绩细则并逐步提高评价标准。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45室
联系电话:85166483
联系人:曲裕吉 韩 东 曹 阳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2026年中层单位评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3:2026年中层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组成员名单
附件4:申报系统管理员和争议联系人名单
附件5:基建工程系列正高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附件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行)
人力资源处
2026年4月15日